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考核与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美育中心(合署)  发布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加强学校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升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南特委学〔2025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年审考核与评星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4月至5

二、参与对象

全校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当年新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需参加年审考核,但不参与评星定级。

三、工作安排

(一)年审考核

参加考核的学生社团需对照学校《校级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附件)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社团年度清单、社团活动相关材料(含社团策划、总结、新闻稿、活动记事、换届材料、社团注册表)、社团年度总结及计划、校内外媒体报道情况、社团成员或团体在校内外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明等。校团委将组织评委根据学生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需限期整改且不参与星级评定,整改期内不得开展与整改内容无关的活动。

(二)评星定级

根据学生社团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将学生社团评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其中,四星级以上社团的年审考核结果须为“优秀”等次,且总数不超过学校社团总数的35%;其他星级社团根据年审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学生社团需参加现场答辩,综合年审考核结果及现场汇报情况确定星级。

四、激励机制

学校对三星级以上学生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并予以额外支持如下:

五星级社团:提供1000元社团发展支持经费,优秀社员比例可放宽至社团人数的15%,社团负责人直接认定为优秀社团干部;

四星级社团:提供800元社团发展支持经费,优秀社员比例放宽至社团人数的10%

三星级社团:提供500元社团发展支持经费,优秀社员比例放宽至社团人数的5%

五、材料上报

415日前完成材料上报,逾期未提交年审材料的社团,其考核结果将视为不合格。社团年审电子版材料须发送至团委邮箱,命名格式为:2026+社团名称+考核定级材料。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9668103,邮箱:njtstw@163.com


附件:1.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附件1.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docx

2.学生社团学年总结附件2.学生社团学年总结.wps






共青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6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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