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团委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院团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秉承“博爱塑魂、质量为本、特色立业”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切实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基本职责如下:
1.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和实施全团作计划,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为团员青年的成长和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2.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文化教育、引导他们,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和推广引领团员青年提高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3.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正确渠道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组织研究青年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团刊、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健全和规范团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团的“三会一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经验总结和交流工作;做好新团员发展和团内登记、统计工作,及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和处分。
5.积极参与素质教育的实施,主抓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服务,组织开展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文艺体育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育人分为,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6.认真做好想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团校培训计划,加强团员培训和培养工作,做好团学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7.检查和考核各团总支的工作:积极开展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干、优秀学干、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指导团总支开展工作。切实关心基层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团干部的稳定、发展工作。
8.做好对学生会、大学生社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组织更好地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9.加强对外联络工作,和新闻媒体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10.坚持“党建带团建”,及时向院党委汇报、请示团建工作;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搅拌的工作任务,密切与学院其它部门的联系协作。
美育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有关大学生美育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2.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3.紧扣师生需求,开展美育讲座、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鉴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系列活动。
4.组织统筹省级以上大学生艺术展演、赛事活动。
5.负责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推动美育工作扎根学生,促进美育资源融通。
6.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组织实施全校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与人文素养。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