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新时代好青年”人选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美育中心(合署)  发布时间:2025-07-28   浏览次数:192

学院总支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青年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典型做典型的青春氛围,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新时代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新时代好青年标准,挖掘选树一批江苏省新时代好青年,激励全省青少年见贤思齐、挺膺担当,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凝聚青春力量。

二、选树名额

江苏省最终评选新时代好青年10名(含集体),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或集体),校团委将会同人事、纪委等部门对候选人(或集体)进行资格审核。

三、选树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科技创新、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在为党育人,让党的创新理论入人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爱岗敬业、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走在前;将所学所长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参与社会服务,传递崇德向善价值观等方面挺膺担当,是社会各界和全省青年公认的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先锋力量。

推荐对象年龄应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5831日),江苏籍或在江苏居住、工作学习满一年的省外青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参评的集体35周岁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成绩显著的青年。一般不推荐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原则上已获得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推荐。

四、工作程序与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广泛宣传动员推报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每个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人。请各申报人(集体)于2025815日(周五)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一张(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大于100KB)、高质量工作照(集体照)45张(有代表性、便于后期宣传、jpg格式、大于1MB)发至校团委邮箱:njtstw@163.com。申报人(集体)须严格按照附件1-2填写要求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人:孙清耀,联系电话:025—89668103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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