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特团〔2025〕8号)要求,经各基层团组织申报推荐,校团委复核审定,决定评选特殊教育学院团总支等4个团总支为“五四红旗团总支”,特殊教育学院22级卓越班团支部等4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认定元志立等11名教师、周烨琦等230名学生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宋丽等11名教师、章函毓等533名学生为“优秀共青团员”。
现对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5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反映。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5-89668103,电子邮箱:njtstw@163.com。
附件: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单
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单.docx
共青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