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挂靠)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次数:991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激发学校青年的政治热情,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先进、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下半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对象及程序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的相关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且入学以来,学习成绩优异,所修课程原则上无补考或重修科目。遵守校规校纪,未受处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积极参加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发展程序

1.本人提出入团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3.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并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5.确定入团介绍人。申请入团的青年要由本支部的两名团员担任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6.形成支部决议。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7.团总支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应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从严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

8.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校团委将结合各学院的拟发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另行通知)。各团总支应于20231213日前将本年度拟发展团员要求审核《入团志愿书》上传智慧团建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103

电子邮箱:njstsw@163.com

请各学院团总支积极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次发展新团员工作。

 

 

 

校团委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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