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南特师团〔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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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四届“校园先锋”的决定
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树立和宣传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在学生中营造崇尚先进的良好风尚,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校团委自2019年4月起,在全校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了第四届“校园先锋”评选活动。根据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团总支初评、校团委复评、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决定授予陆静怡等10名学生“校园先锋”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校园学习先锋
学前教育学院 陆静怡
语言学院 郑鑫源
二、校园文明先锋
特殊教育学院 袁鸿飞
管理学院 马银浩
三、校园创新(技能)先锋
语言学院 潘梦雅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尹飞龙
四、校园自强先锋
康复科学学院 张荞溪
美术/阳光学院 陈宇涵
五、校园文体先锋
音乐学院 孙宇航
美术/阳光学院 冯浩楠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广大同学,要以“校园先锋”为榜样,锐意进取、勇于开拓,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切实的融入到和谐校园建设上来,为我校团学工作向更高层次跃进奉献力量!
共青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