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联合会文件
南特师学联〔2017〕2号 签发人:庆祖杰
关于召开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为适应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为全校同学服务,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近年来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讨论和制订今后几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扬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动员全校学生为繁荣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和班风,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为我校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二、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代表的条件:代表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工作,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代表产生办法: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酝酿协商,提名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经过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差额比例为20%。
三、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委员会拟定30名,其中设秘书长1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按差额选举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拟定候选人。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是:
1、由本届学生代表大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广泛征求全校同学的意见,提请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酝酿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20%。
2、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主席、副主席由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本次大会恳请得到省学联的大力支持,请省学联领导届时出席。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学代会日程安排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学代会日程安排
预备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二、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三、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五、审议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六、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
七、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八、宣布预备会议结束
正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代表到会情况,介绍与会领导及来宾
二、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三、校团委负责人讲话
四、兄弟高校学生会代表致辞
五、省学联主席讲话
六、校领导讲话
休会10分钟,欢送领导离席
七、作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
八、宣读审议通过工作报告
九、审议通过选举办法
十、宣读委员候选人简介
十一、选举产生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十二、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
十三、宣读大会倡议书
十四、宣读选举结果
十五、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二届一次全委会会议议程
一、通过会议选举办法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名单
三、选举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秘书长
四、新当选的主席、秘书长表态发言
五、校团委书记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