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师团[2018]13号

时间:2018-11-02浏览:639







关于同意音乐学院

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批复


音乐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选举结果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刘兰、刘坤、孙宇航、杨秋月、陆秋阳、郝欣、徐慧娟、傅文重8名同志(按姓氏笔划排列)为音乐学院第一届团总支委员会;同意杨秋月同志为团总支书记,徐慧娟同志为团总支副书记。

特此批复。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号